通知公告
2018年吉林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具体落实方案
2018年省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做精做实做活,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按相关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以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明确重点公开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三)以政策解读为切入点,助力稳定市场预期。围绕推动国企党建开创新局面,推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新突破,推动扭亏增盈和国有资本布局取得新进展等重大工作部署,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通俗化解读,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四)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国企改革等重大政策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二、重点内容及任务
1.全面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公开《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国资委领导工作分工、机关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主要职责等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信息中心,完成时限:年度内及时更新)
2.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依法依规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及时完整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的决算要详细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人事处、企干处、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3.推进出资人监管事项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出资人监管事项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制约和监督。(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文件库内容对照委内原始发文档案更新及时完整,认定为依申请公开属性的政府信息标题、文号、成文时间等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5.推进重大事项公开。突出做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的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企干处,规划处;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6.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以省国资委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省国资委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做到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网上发布。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省国资委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委领导适时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或参加网站在线访谈等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7.推进提案答复公开。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按时办结。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8.政务信息报送及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报送及时、进入领导决策,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及时完成信息约稿。(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9. 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不存在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开展得力。(牵头单位:办公室,安全处,信访处;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0. 推进公文会议公开。将政务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管理中。明确制发公文公开属性,除认定为主动公开的以外,认定为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文件需在内部公文呈报单上注明理由。在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等方面的会议前,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召开相关方面的电视电话会议时,具备条件应当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11. 推进政务网站建设。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打造公开透明便捷的服务平台。及时对网站栏目进行更新,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有效整合、集中发布解读信息。(牵头单位: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12. 强化决策落实。认真落实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和其他会议确定事项,省长调研、现场办公确定事项以及省长交办的其他事项。认真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交办件,特别是省政府督办公文,按时报送目标责任制、工作进展情况、起草有关政策性文件,明确具体承办人、措施标准和时序进度(责任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完成时限:按照要求及时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国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督促各处室各单位共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效传导压力。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所承担的工作负总责,带头抓好落实,明确推进时序、完成时限,确保所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全委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对全委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并经省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抽查合格。建立政务舆情监测制度。注重对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建立政务舆情监测制度并在负面舆情出现后及时处置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处室要对所负责的重点任务切实担负起牵头抓、协调推进的责任,进一步统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各牵头处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协调推动分工任务,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四)加强协同配合。各处室要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环节,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既要按照各自的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又要加强协同配合,构建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协同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配合单位要主动站位,积极同牵头单位密切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和任务落实。
(五)强化督促检查。省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完成情况纳入2018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共性指标考评内容。委里将建立健全每月跟进、季度督查、半年通报、全年总结的督查制度,对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限,逐项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活动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