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发放
一、项目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发放
二、审批依据
1、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第29号令)
2、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操作指南(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
三、申报条件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1、因投资、分立、合并而新设企业的;
2、因收购、投资入股而首次取得企业股权的;
3、其他应当办理占有产权登记情形的。
(二)有下形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变动产权登记: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称、持股比例改变的;
2、企业注册资本改变的;
3、企业名称改变的;
4、企业组织形式改变的;
5、企业注册地改变的;
6、企业主营业务改变的;
7、其他应当办理变动产权登记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1、因解散、破产进行清算,并注销企业法人资格的;
2、因产权转让、减资、股权出资、出资人性质改变等导致企业出资人中不再存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的;
3、其他应当办理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一)办理占有产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投资新设、分立新设、合并新设企业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非货币出资资产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验资报告;
(5)企业章程;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其他。
2、因收购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标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非货币出资资产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5)股权权转让协议;
(6)验资报告;
(7)企业章程;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其他。
3、因投资入股而使企业首次出资国有控制出资人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标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非货币出资资产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5)验资报告;
(6)企业章程;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其他。
4、不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管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1)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其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入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无偿划转协议;
d)基准日审计报告;
e)企业章程;
f)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g)其他。
(2)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其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议受让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股权转让协议;
e)企业章程;
f)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g)其他。
(3)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其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场受让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进场交割单;
e)企业章程;
f)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g)其他。
(二)办理变动产权登记应提交材料:
1、单纯名称、主营业务、注册地变动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其他。
2、增资
(1)增资——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非货币出资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验资报告;
e)企业章程;
f)其他。
(1)增资——原股东非同比例增资、引入非国有控制出资人、引入新国有控制出资人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标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非货币出资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e)验资报告;
f)企业章程;
g)其他。
3、减资
(1)减资——原出资人同比例减资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非货币出资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减资公告;
e)验资报告;
f)企业章程;
g)其他。
(2)减资——原出资人非同比例减资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标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非货币出资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e)减资公告;
f)验资报告;
g)企业章程;
h)其他。
4、改制
(1)改制——国有企业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标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非货币出资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e)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f)验资报告;
g)企业章程;
h)其他。
(2)改制——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标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非货币出资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e)股权设置方案批复文件;
f)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g)验资报告;
h)企业章程;
i)其他。
5、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前十大股东情况登记表;
(4)验资报告;
(5)企业章程;
(6)其他。
6、产权转让
(1)产权转让——进场交易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进场交割单;
e)企业章程;
f )其他。
(2)产权转让——协议转让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审计报告;
e)转让协议;
f)企业章程;
g)其他。
(3)产权转让——无偿划转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无偿划转协议;
d)基准日审计报告;
e)企业章程;
f)其他。
7、产权置换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置换方(一)置换资产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置换方(二)置换资产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5)置换协议;
(6)企业章程;
(7)其他。
8、收购其他出资人股权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审计报告;
(5)进场交割单;
(6)转让协议;
(7)企业章程;
(8)其他。
9、吸收合并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吸并方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被吸并方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5)合并协议书;
(6)验资报告;
(7)企业章程;
(8)其他。
10、企业分立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分立协议书;
(5)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6)验资报告;
(7)企业章程;
(8)其他。
11、因股权投资而导致企业主要出资人由境内企业变为境外企业
(1)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2)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3)用于投资有股权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投资协议;
(5)企业章程;
(6)其他。
(三)办理注销产权登记应提交材料:
1、国有控制出资人退出
(1)国有控制出资人退出――进场交易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进场交割单;
e)企业章程;
f)其他。
(2)国有控制出资人退出――减资退股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标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非货币减资资产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e)减资公告;
f)验资报告;
g)企业章程;
h)其他。
(3)国有控制出资人退出――司法处置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最近一期审计报告;
d)企业章程;
e)其他。
(4)国有控制出资人退出――股权投资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被投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用于投资的股权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e)投资协议;
f)企业章程;
g)其他。
(5)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场交易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进场交割单;
e)企业章程;
f)其他。
(6)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议转让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转让议决;
e)企业章程;
f)其他。
(7)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无偿划转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无偿划转协议;
d)基准日审计报告;
e)企业章程;
f)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g)其他。
(8)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司法处理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最近一期审计报告;
d)企业章程;
e)其他。
(9)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权投资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被投资企业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d)用于投资的股权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e)投资协议;
f)企业章程;
g)其他。
(10)注销法人资格――因变更为分支机构而清算并注销法人资格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清算报告;
d)注销公告;
e)工商注销证明;
f)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g)其他。
(11)注销法人资格――因解散而清算并注销法人资格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清算报告;
d)注销公告;
e)破产公告;
f)工商注销证明;
g)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其他。
(12)注销法人资格――因破产而清算并注销法人资格
a)业务办理申请文件;
b)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复文件;
c)清算报告;
d)破产公告;
e)工商注销证明;
f)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g)其他。
五、办理程序
企业发生产权登记相关经济行为时,应当自相关经济行为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在办理工商登记前,申请办理产权登记。企业注销法人资格的,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企业申请办理产权登记,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按照填报要求,填写有关登记内容和相关经济行为合规性资料目录,逐级报送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对登记内容及相关经济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后,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登记。
六、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审批数量:
不限。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超达路333号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后楼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853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