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监管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部署,落实防汛责任
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历年防灾减灾、防汛抗洪工作的经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推动,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治理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各监管企业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吉煤集团、水投集团、昊融集团、森工集团、交投集团、农投集团、吉高集团、酒精集团、国华公司、吉农高新、吉粮集团等重点企业要依据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评估,制定防范应对方案及措施,落实防汛物资储备,严防因汛期降水量偏多,雷击、强风、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尾矿库、溃坝、坍塌、危化品燃爆和外泄等事故发生。同时,各监管企业要加强对临江(河)、地势低洼地带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子企业及项目的应急防范工作,提醒职工群众提高警惕,提前做好险情转移工作,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值班值守,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有关信息,确保通讯畅通,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事故汛情,要迅速组织抢险救援,防止次生灾害产生,并迅速上报属地监管部门及省国资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加强督查监管,确保工作落实
各监管企业要加强对子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各子企业扎实做好当前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吉林省国资委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