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印发《吉林省国资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督促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40号)要求,省国资委依据出资人职责,结合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国资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督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国资委
2018年5月2日
吉林省国资委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
“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督导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升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4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理年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监管企业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省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督导小组,对监管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督导主要内容
按照省安委办统一安排,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开展,各监管企业结合实际,安排部署以下各项工作: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监管企业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理年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主题,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和聘请专家讲解等方式,集中开展宣讲。
(二)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参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台,解答职工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自行组织集体安全宣誓活动,宣誓词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拟;三是在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LED屏等宣传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内容;四是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等活动,鼓励职工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开展警示宣传教育,集中组织企业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深入剖析问题,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
(三)开展安全生产进传习所活动。各监管企业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纳入本企业传习所讲习内容,并固化为常态活动内容。
(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监管企业要按照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职工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切实提高职工处置突发事件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并做好评估及总结工作。
四、“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督导工作内容
“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相关企业配合实施。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责任、安全科技、依法治安4个主题开展有关工作。各企业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省安委办开展专题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安委办统一部署,加强“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和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利用各类媒体、文化阵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监管企业于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至省国资委安全生产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