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省国资委提质增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出资企业,长春市、吉林市、长白山管委会国资委,委内各处室:
提质增效是遏制国有企业效益下滑的攻坚战,工作范围广,事项内容多,为了打好这场攻坚战,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6年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工作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6〕29号)要求,成立省国资委提质增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林玉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毕勇
办公室副主任:程竹、王昊、杨志刚、王国峰、张杰、王刚、吴常奇、陈国新、刘树春。联络员:杜颖
办公室成员:吴希文、杜颖、戴鹏鹰、祝星、姚晓龙
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制订出资企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指导意见,指导出资企业开展提质增效活动,研究出资企业提质增效活动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协调和落实国家落地政策,检查和推动出资企业开展提质增效活动。
(二)办公室职责
1、指导企业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动企业落实提质增效活动,具体组织开展提质增效活动。
2、联系长春市国资委、吉林市国资委,开展提质增效攻坚战活动,汇总有关情况。
3、协调国家政策落地后的实施意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落地政策,指导企业用活用好用足国家落地政策。
4、及时掌握出资企业开展提质增效活动进展情况,收集整理企业开展提质增效的问题和建议,帮助企业沟通协调遇到的问题。
5、深入企业调研、检查、督导专项活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动提质增效活动的深入进行。
6、办公室成员根据处室职责,负责指导企业开展提质增效活动。成功经验和定型做法通过简报方式及时总结、宣传。
7、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企业和长春市、吉林市国资委开展经验交流,参观见习活动。
8、纳入统一监管后的企业,遇有情况酌情处理。
(三)办公室职责分工
办公室主任毕勇:负责全面工作,做好与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事宜,联络长春市、吉林市国资委开展攻坚战活动。联络员杜颖负责:联络行政事宜。
办公室副主任程竹:负责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综合整理。
办公室副主任王昊:负责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发展活力事项,贯彻落实《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方案》,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负责加快重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改革事项。负责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事项。责任人:刘蕾、韩旭。
办公室副主任杨志刚:负责化解过剩产能事项。负责扩大有效需求,防控投资风险事项。负责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开展“双创”事项。责任人:杜颖。
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峰:负责“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推进森工集团、吉煤集团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落实地方政府接收主体责任,尽快完成企业所办医院、“三供一业”移交工作。落实国家政策,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妥善解决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属地化操作原则,稳妥推进省属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责任人:赵兵
办公室副主任张杰:负责加强精益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管控事项。负责加强市场开拓、发掘有效需求事项。负责降成本、补短板专项活动。责任人:戴鹏鹰、姚晓龙。
办公室副主任王刚:负责加大去库存去杠杆力度,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事项。负责开展上市化治理、推进资本化证券化事项。责任人:吴希文、祝星。
办公室副主任吴常奇:负责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经理人员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监事会运行机制、薪酬分配差异化等改革试点事项。负责建立改革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激发企业领导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动力、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事项。责任人:王岩
办公室副主任陈国新:负责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提质增效攻坚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事项。责任人:陈国新
办公室副主任刘树春:负责业绩考核、健全奖惩机制事项。责任人:赵宏君
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报告、调研督导报告,研究需要指导、推动的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纪要印发给相关处室,涉及企业的发送给企业。
(二)办公室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及成员参加会议。例会主要是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攻坚战任务;审核企业上报的攻坚战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会议形成纪要并印发相关处室,需要时印发给企业。
(三)办公室调度会制度。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专项活动调度会,听取企业攻坚战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攻坚战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协调会议制度。国家政策落地后,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帮助企业协调有关部门。协调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负责,联络员参与。协调结果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五)调研督导制度。根据攻坚战进展情况,办公室成员单位和企业监事组成调研组,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调研主要内容是专项活动进展情况,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攻坚战中遇到的问题。督导主要内容是诊断攻坚战滞后原因,催促企业履行责任,加快活动进度。
(六)信息交流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出资企业提质增效攻坚战简报》。办公室成员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活动信息,每月至少报送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可编发简报。
吉林省国资委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