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吉林省国资委聘请财务顾问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工作,省国资委决定面向驻吉各金融机构,聘请财务顾问。通过前期发函、竞聘、面谈、综合审定等程序,现确定13家金融机构为省国资委财务顾问,特将名单公示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吴泌晨 1317443942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潘晨研 1333154998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刘立夫 158441308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马 岩 135043007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 扬 17790015177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赵宇博1351449775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李凯1868642113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邓冰宁 138449722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玉武 1391007276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大勇 1390431009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闫 雪 15948012497
各金融机构如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省国资委资本运营处,联系人:吴希文,联系电话0431-85571155,祝星0431-85618521。各出资企业可按公示的名单聘用财务顾问。
吉林省国资委
2015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