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吉林省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企业党委:
《吉林省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省国资委党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吉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2年6月13日
吉林省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系统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有关规定,以及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和治理方式这一主线,以争创“四强四优”及建功“十二五”为总要求,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实现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必须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企业党支部是党在企业中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依靠党支部在企业员工群众中开展日常的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把广大员工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实现党的领导。党支部必须坚定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完成各项任务的根本保证。
——必须坚持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做到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企业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企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检验党支部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根本标准。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必须坚持依靠员工办企业。员工群众的智慧和积极性、创造性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力量源泉。要牢固树立依靠员工办企业的思想,尊重员工群众主体地位,发挥员工群众的首创精神,维护员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密切与员工群众的联系,认真对待员工诉求,积极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维护企业和谐稳定。要关心困难员工生活,建立健全帮扶救助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党建带工建带团建要求,发挥党组织联系员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坚持和发扬好传统、好办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总结和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企业特点的党支部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必须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在新的形势和历史条件下,基层党支部要按照推动企业科学发展、服务生产经营、凝聚员工群众、构建和谐企业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党支部自主活动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二、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目标
1、建设好的支部班子。按照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要求,党支部班子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奋廉洁,在党员和员工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培养好的党员队伍。按照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要求,建设一支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素质优良并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3、建立好的党建制度。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并得到较好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形成依靠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党支部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较高。
4、形成好的党群关系。党支部在协调处理各种关系中有较高威信,在员工队伍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党员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形象。通过党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的努力,党群关系密切,员工群众思想稳定,团结和谐,文明向上,奋发有为,积极为企业发展做贡献。
5、创造好的工作业绩。通过党支部的工作,有力地推动所在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生产经营取得良好业绩,得到上级单位的肯定、表彰,实现“双促进”。
三、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内容
(一)组织设置
1、支部设置。党支部要建在基层单位(包括科室、直属分支机构、车间、工段、项目组、施工队等,下同)。有正式党员3人(含3人)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原则上应单独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或业务相近单位的党员成立联合党支部;实施改制重组的企业,支部撤并要报上级党委批准,在人员分流工作完成之前,党支部不得撤销。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生产经营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离退休党员,下岗、内退的员工党员一般应单独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应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出手续。
2、支部组成。正式党员7人以上(含7人)的,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支部产生。支部委员会必须由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可直接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缺的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如果书记或副书记出缺,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党员人数和员工人数较多、工作范围较大的基层单位,可配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
4、支部任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期满后应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和有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二)职责任务
企业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在企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1、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党委有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部署,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打牢基础,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2、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要在单位党委(总支)领导下,积极支持和协助单位行政负责人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服务中心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企业稳定。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组织党员学习理论;教育党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决议;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4、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 “把生产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骨干”的“双培养”要求,进一步落实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科技人员和优秀青年工人中发展党员,注意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优化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做到无党员空白班组。
5、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听取和反映员工群众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员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员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创新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扎实做好联系员工群众、组织员工群众、服务员工群众、团结员工群众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重要问题要由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凡属重要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党内表决制度。决定党内重要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3、请示报告制度。党支部至少每年一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全面工作,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支部委员会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的评议监督。党员一般每年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基层支部负责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本级和上级党组织的党课学习。
(1)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或增补及撤销支部委员;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
(2)支委会。研究、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为完成中心任务实施保障监督的措施;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研究支部自身建设。每月研究一次党群工作,每年至少分析一次党员和员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等。
(3)党小组会。组织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支部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贯彻决议的具体措施及围绕中心工作,每名党员应承担的任务;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4)党课。比较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章》、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等。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负责同志及党校教师讲授,党员负责同志要带头讲党课。
5、发展党员及教育管理服务制度
(1)发展党员制度。抓好支部委员联系积极分子制度的落实,努力建设一支数量相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打牢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做到季考核、年调整。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履行入党程序和手续。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
(2)党员教育制度。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思想道德情操等教育。教育方式要结合企业工作实际,采取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培训、主题活动、谈心家访等多种形式,达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的目的。
(3)党员管理服务制度。将每名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每年至少分析一次党员的工作、学习等情况,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党员要按规定主动交纳党费,党支部要定期公布党费交纳、上缴管理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好流动党员。要做好对生活困难党员及老党员的帮扶,建立联系点和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增强民主生活会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内容按上级党组织安排及形势任务的要求确定。评议过程包括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评议、党外征求意见、组织鉴定和总结整改等环节。对党员评议要坚持党员标准,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评议结果分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三个档次。
8、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将争创“四强”党支部、争当“四优”共产党员及帮扶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和薄弱基层党组织的“三帮扶”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通过党支部及党员目标管理,以及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载体,进行考核、评比和奖励,充分调动和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9、换届选举制度。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基层党支部每两到三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进行选举时,实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
(四)基础建设
党支部应建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资料,主要有:
1 、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2 、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领导的重要讲话、有关会议材料等。
3 、制度。与党支部自身建设有关的工作制度。
4、 计划。党支部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汇报等材料。
5 、记录。各种工作记录本(包括“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政治学习及开展活动记录本等)。
6 、其它。支委“联系积极分子”材料、党费收缴明细、“主题党日活动”及其它专项材料等。
(五)阵地建设
1、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党支部重点建设一个多功能的党员学习活动室,配备必要的学习资料和活动器材,特别是要按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配备一定的党员电化教育设备,为党员的学习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2、宣传舆论阵地建设。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办宣传栏、墙报或板报,有条件的,还可创办内部党支部网站。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的同时,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的特殊优势,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氛围。
3、经费保障。上级和同级行政组织要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中办发(2004)3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所需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上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途径,弥补支部活动经费的不足。
(六)活动方式方法
1、党员教育活动。全党开展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以及中央重大会议精神的宣讲活动、党课活动、读书活动、形势报告活动、演讲活动、知识竞赛活动、党员形象讨论活动、帮教活动、“党日”活动等。
2、党员管理活动。“三会一课”活动、党员目标管理活动、党员定期达标管理活动、党员记实活动、党员登记卡活动等。
3、创先争优活动。争创“四强四优”和建功“十二五”争做“改革先锋、发展栋梁、稳定中坚”活动、“三帮扶”活动、“我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亮身份、树形象、创佳绩”活动、“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活动、党员立功献计活动、党员义务劳动日活动、基层党建示范点活动等。
4、民主评议活动。群众评议党员活动、以及自评自定、互评互定、上下评定等活动。
5、党小组活动。党小组达标竞赛活动、党小组考核活动等。
6、文化建设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法治教育活动;企业文化“三提升”活动;文明企业、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员工创建活动。党支部接待日活动、党员经常性谈心等思想政治工作活动。
四、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措施及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省国资委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各企业党委要结合实际,把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责任,制定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工作规划,定期研究,听取工作汇报,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务求取得实效。
2、抓住党支部建设的关键。各企业党委在实施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中,要抓住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的关键。要把那些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精神、敢于负责、热爱党的工作的优秀党员充实到支部班子中来,并将他们培养打造成上级肯定、企业认可、党员拥护、群众欢迎的基层党支部带头人及优秀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其基本待遇应与同职级的行政管理人员相一致,解除其后顾之忧。
3、搞好党支部的整改提高。各企业党委要在基层党支部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后进及一般党支部的整改提高工作,使先进的示范带动、一般的赶超先进、后进的积极整改转化,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抓好与各项工作的结合。各企业党委要以基层组织
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统筹协调,搞好工作结合,要把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与整改提高晋位升级相结合,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和“三帮扶”活动等相结合,努力使工作“两促进、两提升”。
5、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考核。各企业党委要建立党委成员基层党支部建设联系点制度,切实发挥党建示范点作用。要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制度,不断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支部,就有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并与生产经营任务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党支部建设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
企业基层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工作由各企业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指导;企业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