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服务群众”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企业党委:
为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以党内和谐促进党群关系和谐,为构建和谐企业、和谐吉林提供支持和保障,按照省委要求,经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今年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服务群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关心爱护党员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采取多种形式联系和服务群众,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党员联系群众的渠道,关注民生,努力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团结带领群众投身到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事业中。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关心党员的思想政治进步。采取党组织与党员交心恳谈、组织党员座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继续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针对性地帮助党员解决思想疑难问题,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努力树立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党内各项民主制度,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完善各项配套设施,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保证。
2、为党员就业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施党员培训、就业帮扶工程。要采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要建立党员扶贫帮困基金、党员就业创业基金,为党员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3、解决党员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党内捐助、救济等形式,积极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节日期间,要开展走访慰问贫困党员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为解放前入党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对老党员特别是贫困老党员,发给相应的生活补贴;在对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要积极帮助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生活待遇。
4、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从生产、工作、生活等方面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又帮助提高工作技能和本领。各企业党委要组织开展“联、帮、促”活动,以支部为单位联系1个困难户,帮助1名特困职工(学生),使他们就业再就业或完成学业。要组织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与1名生活困难党员或职工结成对子,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5、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职工集中居住的企业,要组织党员,根据自身职业特点和特长,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的各类志愿者队伍,以及政府和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环保、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服务。
6、推行党员服务承诺制和设岗定责。要围绕客户需求及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内容,向社会、党组织和群众公开服务承诺。每年为群众和客户办一到两件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的好事、实事,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客户及群众的监督,确保承诺兑现。按照“自愿择岗、群众认可、按需设岗、因事定岗”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组织党员采取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力所能及地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7、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部门包保制度。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结合各自分工,经常深入到党建扶贫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查研究,特别是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与困难群众和职工结对子、交朋友,听取群众和职工的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主动帮助基层和职工群众,作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表率。
8、做好接待群众工作。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接待群众工作。要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厂务公开,通过建立民意恳谈制度、领导干部公开接待日、设置征求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网上电子党务信箱等方式,听取职工群众心声,维护职工群众权益,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一定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三、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国资委党委成立“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服务群众”活动领导小组,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肖万民任组长,省国资委党委成员、副主任马明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承担。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要搞好思想发动及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清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扎实组织开展好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现有宣传手段,搞好宣传工作,并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要制定活动方案。各企业党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方案要进一步明确活动内容、活动重点,注重实效。活动方案请于3月下旬报省国资委党委群工部。联系电话:0431-85618549。
4、要注意搞好检查指导。省国资委党委将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进行调度,并进行检查指导。各企业党委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进展情况,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调度,确保教育活动不流于形式。
5、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将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查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要把党组织关心党员、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6、要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各企业党委要注意发现、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省国资委党委也将适时对表现突出、群众反映较好的企业党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要形成和健全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关心爱护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规章制度,真正建立起融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于一体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
中共吉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