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要闻
吉林省国资委与北京市国资委开展合作对接活动
3月1日,吉林省政府与北京市政府在北京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全面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推进九个重点领域的合作。吉林省国资委与北京市国资委签署了合作协议,两地国资委将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以实现北京国企和吉林国企共同发展为目标,以重大项目建设和参与吉林国企改革为重点,积极开展各产业和领域的广泛合作,共同促进两地经济融合发展。
推动两地国企合作发展。双方共同支持和引导两地国企相互投资合作,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参与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充分利用吉林省的农业、旅游、中药材、汽车制造、科技研发及城市发展空间等优势,支持鼓励北京国企在农产品加工、旅游养老、中医药、高新技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保净化、高速公路建设等产业和领域进行投资兴业。充分利用北京国企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及科技成果转化的优势,支持鼓励北京国企在吉林设立科技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和产品产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吉林的科研院所集中、土地资源丰富、发展空间广阔的优势,鼓励两地国企开展技术引进、人才交流、成果转化等合作。发挥北京国企在工业设计、物流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开发、互联网开发及应用等方面的发展优势,通过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或在吉设立子公司方式,加强两地国企在工业设计等领域的合作,不断促进吉林国企在工程设计与咨询、产品物流网络建设、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培养、互联网运用与开发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发展。
强化两地国企改革合作。全面交流深化两地国资国企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面上的合作。充分发挥吉林国企存量资源优势和北京国企的市场、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无偿划转、兼并重组、股权收购、出资新设、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推动北京国企全面参与吉林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综合改革,促进吉林国企在体制、机制及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和提升。积极谋划推动北京国企与吉林国企及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企改革母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混改基金、国企债务重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更好地引导两地国有资本参与对方重大项目建设。
营造两地国企合作良好环境。双方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创造有利条件,为两地国企合作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北京国企的市场空间、营销渠道、政策扶持等优势和吉林国企的土地空间、资源丰富、加工能力等优势,积极谋划推动两地国企在商品贸易流通、供给能力保障、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实现市场渠道的深度合作、开发与融合,实现互利共赢。充分利用两地国企的品牌优势,做好品牌相互提升,相互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在绿色有机食品和畜牧养殖及加工等方面,加强产销合作,支持北京国企在吉建立规模化养殖、生产基地;也可以利用吉林企业生产能力,按照北京企业产品标准,实行代加工;借助北京国企销售渠道,推动吉林省更多的绿色有机食品和农副产品进入北京市场,提高首都绿色有机食品和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对于北京国企在吉投资建设的项目,吉林省国资委视为省属国有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投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开工建设、落地见效。
加强两地国企互动交流。双方积极组织两地国企洽谈对接,组织考察交流、项目推介、合作恳谈等活动,发现合作机会,促成项目落地,不断扩大两地国企合作规模。
北京市国资委与吉林省国资委共同建立两委战略合作交流协商机制,在北京市国资委和吉林省国资委负责同志的领导下,两委规划发展处作为牵头部门,研究决策重大合作事项,负责落实合作具体事项,做好日常跟踪、协调、推进和服务工作。